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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2024—2025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9 责任编辑:吴迪迪 来源: 浏览量: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2024—2025学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河南省高等学校试点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为学校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领导小组

组长:刘玉宾

副组长:张红兵

成员侯继惠  胡晓光    崔爱军  杨国华  李华伟  

卢西魁 聂久添    马瑾瑞      张建华  

张言雄   潘宏雨    

三、工作职责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是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体育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处和各二级学院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各院(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教务处:将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评价作为人才培养重要指标;负责提供每年测试学生的基本信息;负责将体质健康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将体质健康测试(含统计、整理、上报)计入教师工作量。

2.学生处:参考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将学生的体测成绩纳入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优评先体系

3.后勤处:落实校医医疗救护准备工作,根据测试日程安排,指派医务人员监督值班。

4.二级学院:对免测学生基本信息进行情况核,然后报体育部确认;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生体测成绩核对和等级证书发放工作。

5.体育部:任课教师负责自己代课班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具体实施组织学生测试、等级评定以及个人成绩入档对学生测试结果进行有效分析研究,指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www.csh.edu.cn)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确定等级证书学生名单及等级证书的制作发放。

四、实施范围:全体在校学生

五、测试项目:

男生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女生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六、测试基本要求:

(一)参加测试学生

1.每位学生需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的规定,完成所有测试项目。

2.测试时应着运动服,穿运动鞋,切忌空腹测试,并做好热身准备活动。

3.测试前应确认个人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测试,并做合理安排,测试过程中如有身体异常,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测试教师。

4.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填写免测申请表,持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以及相关医疗资料(病历、检查资料、治疗措施及用药明细等)到所在学院办理免测手续。(免测申请表见附件1)

(二)实施测试教师

1.依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执行,严禁在测试、录入和上报等环节人为干预,做到测试全流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测试数据客观真实。

2.做好宣传教育及动员工作,帮助学生提高对体质健康测试的认识;加强诚信教育,严防学生测试中出现冒名顶替、代跑、代测等舞弊行为。

3.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中要组织好学生进行耐力素质锻炼,并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以保证学生以健康的体魄迎接测试。

4.体育教师安排学生进行800米、1000米跑集中测试前,必须报备校医务室,由校医配备急救设备和用品。测试时,如发现学生异常反应,及时报告校医处理安全隐患。

七、关于测试的说明:

1、因先天性身体疾病、残疾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体育部确认,可免予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2、缓测:由于外出实习、身体不适等原因,在测试时间段不能如期测试的学生可以经二级学院核实批准,向体育部申请缓测。

3、缺测:未参加常规测试且没有申请免测、已经申请缓测但未按时申请补测视为缺测,缺测者本学年测试成绩以0分计。

4、关于违纪的处理办法,凡在测试期间不服从管理、故意扰乱测试秩序、找他人代测及替他人测试者视为考试作弊,其成绩记为0分并给与处分。

5、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信息准确,体育部将汇总学生的成绩,并提交至各二级学院供学生及时核对。若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及时到体育部进行核实。

八、等级证书印发

(一)等级划分

等级证书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3 个等级。学生体质测试总成绩达到 90.0 分及以上者颁发优秀等级证书;80.0—89.9分者颁发良好等级证书;60.0—79.9 分者颁发合格等级证书;未达到 60 分者,不颁发等级证书。在校期间未参加全部测试的学生(含申请免测的学生),不颁发等级证书。

(二)评定方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实施,以毕业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准。

(三)印发方式及时间

由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模板,学校印制。等级证书加盖校长签名章和学校印章,并于6月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颁发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部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身份

证号


 /院(系)



联系

方式


原因

申请人:          

       

本人签字


辅导员签字


学校体育部意见

体育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