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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责任编辑:吴迪迪 来源: 浏览量:

关于执行《<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实施细则》的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课免修免考管理,确保《体育与  健康》课程评价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根据国家相关文件 和学校免修免考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 生学籍管理办法》,体育部特制定《<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 实施细则》。请各学院转发给广大师生,并认真遵守《细则》 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细则》 自发布之 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或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实施细则(试行)》









体育部


2024 11 6 日


附件:

《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实施细则

                                                    (试 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课免修免考管理,根据国家相关 文件和学校免修免考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南地矿职业学 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免修体育课适用对象

因身体疾病或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体育活动的学 生,以及复学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免修体育课。具体规定如下:

1.先天性疾病或陈疾引起的丧失运动能力、身体残疾, 或课程开始后出现伤病情况,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 者。

2.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

二、免修申请流程

1.患有先天性疾病或陈疾学生本人每学期开学 2 周内至 体育部领取并填写《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体育与健康>课程免 修申请表》 (附件 1),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 件(无诊断证明章无效) 以及相关医疗资料(病历、检查资 料、治疗措施及用药明细等);

2.课程开始后出现伤病的学生在出现伤病情况 2 周内至 体育部领取并填写《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体育与健康>课程免 修申请表》 (附件 1),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 件(无诊断证明章无效) 以及相关医疗资料(病历、检查资


料、治疗措施及用药明细等);

3.复学退役士兵本人每学期开学 2 周内至体育部领取并 填写《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申请表》(附 1),并附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学生将《免修申请表》及免修证明材料交至任课教师, 由任课教师审核后签字;

5.学生将《免修申请表》及免修证明材料交至学校体育 部, 由体育部主任签署意见后签字盖章;

6.学生将《免修申请表》及免修证明材料交至其辅导员, 辅导员审核后签字,然后交所在学院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

7.学生将《免修申请表》及免修证明材料交至学校教务 处, 由教务处主任签字盖章;

8.学生携《免修申请表》原件及免修证明材料到体育部 进行登记备案,复印件交至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 书。

三、免修成绩处理

1.符合伤病免试条件的学生,体育课成绩按及格记。

2.符合退役士兵免修条件的学生,体育课成绩按及格记。 本《细则》 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体育部

2024 11 6


附件 1: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电话


所在学院


班级


学号






申请免修

(附证明材料)









学生本人签字:


免修期限

20     —— 20 学年第 学期




任课教师意见




签字:





体育部意见




签字(盖章):





辅导员意见




签字:





学院意见




签字(盖章):






教务处意见







签字(盖章):


注:申请表原件交体育部登记备案,复印件交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