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课免修免考管理,确保《体育与 健康》课程评价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根据国家相关文件 和学校免修免考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 生学籍管理办法》,体育部特制定《<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 实施细则》。请各学院转发给广大师生,并认真遵守《细则》 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细则》 自发布之 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或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实施细则(试行)》
体育部
2024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实施细则
(试 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课免修免考管理,根据国家相关 文件和学校免修免考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南地矿职业学 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免修体育课适用对象
因身体疾病或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体育活动的学 生,以及复学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免修体育课。具体规定如下:
1.先天性疾病或陈疾引起的丧失运动能力、身体残疾, 或课程开始后出现伤病情况,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 者。
2.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
二、免修申请流程
1.患有先天性疾病或陈疾学生本人每学期开学 2 周内至 体育部领取并填写《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体育与健康>课程免 修申请表》 (附件 1),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 件(无诊断证明章无效) 以及相关医疗资料(病历、检查资 料、治疗措施及用药明细等);
2.课程开始后出现伤病的学生在出现伤病情况 2 周内至 体育部领取并填写《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体育与健康>课程免 修申请表》 (附件 1),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 件(无诊断证明章无效) 以及相关医疗资料(病历、检查资
料、治疗措施及用药明细等);
3.复学退役士兵本人每学期开学 2 周内至体育部领取并 填写《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申请表》(附 件 1),并附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学生将《免修申请表》及免修证明材料交至任课教师, 由任课教师审核后签字;
5.学生将《免修申请表》及免修证明材料交至学校体育 部, 由体育部主任签署意见后签字盖章;
6.学生将《免修申请表》及免修证明材料交至其辅导员, 辅导员审核后签字,然后交所在学院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
7.学生将《免修申请表》及免修证明材料交至学校教务 处, 由教务处主任签字盖章;
8.学生携《免修申请表》原件及免修证明材料到体育部 进行登记备案,复印件交至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 书。
三、免修成绩处理
1.符合伤病免试条件的学生,体育课成绩按及格记。
2.符合退役士兵免修条件的学生,体育课成绩按及格记。 本《细则》 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体育部
2024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1: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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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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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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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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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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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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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修 原 因 (附证明材料) |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免修期限 |
20 —— 20 学年第 学期 |
任课教师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体育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请表原件交体育部登记备案,复印件交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